蒋传银:死要面子活受罪!

图/文:张仁杰2013-12-31来源:http://www.owecn.com


    1977年11月28日,蒋传银和他的结拜兄弟喝完结拜酒来到照相馆拍摄了这张照片:“初中毕业找不到正式工作,就在市里的农机厂做了两年零工。两年后,厂里的正式工太多了,打零工的各回各家,自寻出路。找不到出路,只能和我的三个发小在老城区范围四处耍。11月28日,我们三个歃血为盟,我排行老二,兄弟三人当时喝完血酒跪地磕头发誓,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!”


    1979年3月,蒋传银在服装厂拍摄了这张照片,那时候一张照片4毛5分钱:“按照当时集体所有制企业相关的政策,可以招收本单位退休职工子女。由于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服装厂的退休职工,老实本份,我属于根红苗正。1979年1月1号,服装厂同意让我填写所有制招工登记表。填写自我鉴定的时候,我写得很简单,但很真诚:解放前我家很贫困,解放后我家很幸福,热爱党和华主席,热爱社会主义,政治立场坚定,态度鲜明,狠批‘四人帮’,一切听党安排,党叫干啥就干啥。1月14日,街道群众和革命委员会通过走访调查后,认为我的情况属实,准许通过,并签字盖章。2月2日,服装厂的革命委员会审核通过。2月22日,县劳动局批准同意,我成为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正式工人,每月工资18块钱。当时为了争取接班名额,我拜父母为师学习了两年的裁缝手艺,他们常说,裁缝手艺是我们家祖传的,也是最好的防身手艺。只要有人在,肯定要穿衣。实话说,我不喜欢当裁缝,一个大老爷们一辈子当裁缝,感觉是好说不好听,做衣服应该是女人干的事情。”


    1982年冬天,和拜把兄弟们吃完饭、喝完酒,蒋传银请兄弟们看电影,并在电影院外拍摄了这张照片:“当时已经响应邓小平的号召,改革开放了,电影院也有新电影看了,当时《少林寺》火得不得了,刚开始每张电影票1毛钱,看电影的人多了,电影票买不到了,票贩子开始出现了,每张票炒到3块钱了。尽管这样,还有人看,就连照相馆的人都跑到电影院门口招揽生意了,照片价格也涨了,连拍带洗每张7毛钱。
    1982年4月1日,服装厂把我的工资调到二级工待遇了,每月工资33.93元。对我这样好朋好友还抽烟的人来说,工资实在太低了,我是个正宗烟鬼,从12岁开始抽烟,烟瘾很大,刚发工资的头几天,抽1块钱一包的好烟,后面没有钱了,只能抽最便宜的8分钱一包的香烟了。可能是受电影《少林寺》的影响,特别看重江湖义气。我可是天不怕,地不怕,只要遇见不顺眼的,或者不平的事情就打。当时为了帮三弟出气,打了几架,进了两次局子,没有坐牢,教育下就放出来了。不过,这事真的要感谢精明能干的三弟,打架之前他就告诫我们,打架的时候不要带刀,刀是凶器,逮到就坐牢,用拳头打没事,实在逼急了,最多拿砖头,砖头不是凶器,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,随处可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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