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传银:死要面子活受罪!
1983年冬天,蒋传银有了第一张彩色照片:“这台彩色胶片傻瓜照相机是几个兄弟姐妹凑钱买的,当时工资太低了,指望某个人拿钱出来买不太现实。照片是大哥帮我们四个拍摄的,这个时候,做了一辈子裁缝的爸妈相继因病过世了。上山下乡的哥哥和两个姐姐在1979年2月份之后陆续回城了,按照当时政策,他们几个都被招工进厂了。我们兄弟姐妹五个都挤在爸妈留下来的瓦房里生活,房子太旧了,漏雨漏得厉害。后来,我得知,初中谈的女朋友也回城了,但她没有与我联系,听人说她找了一个手里拿公章的干部结婚了。当时真的很伤心,姐姐告诉我,很多知青在农村呆怕了,虽然可以填饱肚子,但是没有电,天黑就睡觉,天亮就干活,实在是太苦了。听说有政策可以返城了,原本在农村已经结婚生孩子的知青担心回不去了,只能选择离婚,弄得鸡飞狗跳,妻离子散!”
1983年12月1日,身穿风衣的蒋传银开始私下做生意:“11月份的时候,耍了一个女朋友,姓段,是第二百货公司的营业员,脸蛋长得可以,就是个子有点儿矮,认命了,有女人总比没女人好。不过,有女人最大的感觉就是花销大了,指望服装厂的工资根本不够用,不过话又转回来说,工资低可以忍,最不能忍的就是厂里的那些领导干部们,他们都是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,全靠上面有关系才当上干部的,整天坐在办公室除了说大话就是想方设法从厂里捞好处,基本不为工厂的发展着想,长久下去厂子早晚垮台。哎,不说了,生气归生气,关我鸟事,我就是一普通裁缝工人,没有说话权,我能做的就是利用下班时间和拜把兄弟们一起鬼混,帮人收账,偶尔也帮兄弟朋友们打个小架混点儿吃喝,为了显得有面子,可以压住场面,特意花了一百块钱买了件风衣披上。不过,混归混,我有个原则,偷抢扒拿耍流氓之类的事情坚决不干,我看不起那类人,觉得他们不仅流氓还道德低下。当年‘严打’风暴的时期,认识的一些混混被抓了,最后以流氓罪蹲了大牢。
1984年3月,有幸参加地区二轻系统高档服装培训,一个月培训结束后,考试的分偏高,男西服考了88分,女西服81分,中心服85分。”
1985年春,蒋传银和她的女友小段登记结婚了:“她是1965年出生的,比我小8岁,结婚的时候很穷,每人只买了一套新衣服,一双新鞋,没有房子,只能和姊妹们挤在瓦房里。和她从认识到结婚也是缘份注定,从上初中开始算起,前前后后也耍了几个女娃,可能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叫爱情,更不知道珍惜感情,最后都分了。和她登记结婚不久,她所在单位效益都不行了,连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。1985年7月1日,服装厂响应改革开放的号召改制了,改成服装工业公司了,原来的干部们都成老板了,按照新企工人的规定把我调成5级工,每月工资51元。这点儿工资,只能勉强糊口度日。”